是中国足协与中超各俱乐部为股东成立的管理运作中超联赛的公司,名义上是公私合营,实际已成为足协的敛财工具,足协的一言堂各家俱乐部根本没有话语权真正的老板是政府因为在我们国家市政府控制足协,执行老板是足协主席。
2001年,阎世铎提出了关于俱乐部参与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申请和审核办法,并倡导改革足协下的福特宝公司,以消除其官商色彩,强化联赛的市场导向和俱乐部利益2003年5月,中国足协做出了重要决策,将次年中超的商务开发任务交给福特宝公司,结束了IMG公司对中国联赛长达九年的主导地位同年6月,福特宝提出。
中超联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超赛事运营的实体机构,其背后由中国足协作为重要的股东支持根据公司章程,中超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足协的出资额达到了72万元,占据了公司36%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份额足以显示足协在公司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其余的16家中超俱乐部,包括实力强大的。
根据中超联赛章程,这家注册资金200万的股份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的市场开发运营在公司的原始股权中,中国足协占36%,其余64%由参加中超联赛的16家俱乐部平分,名义上,他们共同掌控这块中国足球市场最黄金的资源公司首任法人代表即为南勇2009年,主管联赛的杨一民接任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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